
“嫖娼”被敲诈,他跳楼了… 这样的事情该咋办?哈...
时间:2022-08-19 11:29 点击:次
李洋孙玉红

抓获犯罪嫌疑人866人
批捕730人
移送起诉642人
打击黑恶类型
由22类增加至26类
……
截至5月15日,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战果。

下面是记者撷选出的
部分典型案例
给人以深刻警醒和启示
01

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取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。
【典型案例】
“市霸”强收“管理费”
自2017年3月起,在未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,石晶组织多人在哈市南岗区王岗镇家合城小区菜市场,使用威胁、恐吓等手段强行收取每天每个摊位20至50元不等的“管理费”“摊位费”等。
他先后找来石峰、陈辉、孟丹东(另案处理)、程惠民、胡兴波、何涛等人为其收费,如有商贩不交费,石峰等人即对商贩进行殴打、辱骂、威胁等。
经查,石晶等人先后采取上述非法手段强行收取多名被害人3000—14000元不等的费用。
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石晶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;依法判处石峰等5名被告人五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;责令6名被告人共同退赔违法所得给相应的被害人。
【律师解析】
该恶势力成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,长期纠集一起把持菜市场,在未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强行收取摊位费,未提供任何管理并强行收取管理费,强拿硬要商贩财物,不仅仅是单纯为了牟取不法经济利益,同时有为非作恶、欺压百姓的特征,为追求精神上的刺激,实施寻衅滋事,严重侵害了商贩的利益。
【法律启示】
当遇到此种事情,尽量不要与之发生冲突,应保护证据,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,寻求帮助。

02

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。
【典型案例】
冒充“卖淫女”巧设“连环套”
2017年9月以来,王文凯组织刘某等人形成了诈骗、敲诈勒索“一条龙”的恶势力团伙,通过网络获取招嫖人员信息后,将招嫖人员手机号、入住宾馆及房间号等信息分发给同伙,再指使两名女子冒充卖淫女同嫖客见面。
女子骗取嫖资借故离开后,将与嫖客的聊天信息等截图逐级“报送”王文凯,SF传奇变态版,王文凯再组织同伙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名,到招嫖人员房间对其进行威胁、恐吓,敲诈勒索钱财,逼迫害怕丑事曝光的嫖客就范。
经查,王文凯恶势力团伙累计诈骗敲诈勒索金额合计近百万元。其中,2018年1月6日,该团伙对嫖客李某某连续实施威胁、恐吓,共计敲诈4388元。李某某一时想不开从该宾馆三楼半跳下摔伤,致全身多处骨折。
道里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、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文凯有期徒刑十三年,依法判处7名同伙四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【律师解析】
该恶势力团伙人数达到3人以上,成员固定并长期纠集一起招揽嫖客,分工明确,有组织、有策划、有指挥,利用嫖客害怕被查处的心理,以暴力、威胁、恐吓的方式对嫖客实施敲诈勒索,使得嫖客内心恐慌,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,具有欺压百姓、为非作恶的特征,扰乱社会秩序,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牟取非法利益。
【法律启示】
当遇到此种情形,不要因害怕被查处而受恶势力人员的掌控,应当正确面对问题,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,接受处罚的同时也是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